公益性岗位配置和政策指导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区人社局
【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配置和政策指导
【审批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黑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年4月2日通过)
4、《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1〕108号)
【办理条件】
“因事设岗、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
【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2.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办理地址】
伊春市红星区前进社区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联系电话】
0458-3822868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2.工作人员清点办理材料齐全后受理;若办理材料不齐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3.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地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若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4.主管领导签批。5.确定公益性岗位配置。
【表格下载】
伊春市红星区前进社区服务中心
- 网站导航
- 各省市政府网站
- 市政府部门网站
- 县(市)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