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
发布日期:2015.08.03 来源:区人社局
【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
【审批依据】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法的通知(黑财社〔2015〕143号)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八类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培训:城镇登记失
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员
退休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
【提交材料】
户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二寸黑白照、彩照各四张。
【办理地址】
伊春市红星区前进社区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3个月
【联系电话】
0458-3822868
【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培训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核-培训机构培训考试-灵活就业
【表格下载】
伊春市红星区前进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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