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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审核

发布日期:2017.12.10 来源:区民政局

【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审核

【办理依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 1起施行。

【申请条件】

   当年退役士兵

【办理材料】

   办理该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本人入伍通知书、由部队出具的介绍信、本人退伍证、户口薄。

【办理地址】

  红星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完成。

【联系电话】

  15774657518

【办理流程】

  退役士兵本人持入伍通知书、由部队出具的介绍信、本人退伍证、户口薄、到民政局登记;由我局工作人员去市民政局审核档案,然后上报区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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