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区计统局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
【事项名称】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材料】
1、以部门名义发出的申请审批或备案的函。
2、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示、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针对抽样检查)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3、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
4、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3、批复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无
【联系电话】
0458-8956822
【表格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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