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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区人社局

 

 

【事项名称】

人事代理工作

办理依据】

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正规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换回伊春市人社局干部介绍信的人事档案

办理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蓝底照片1张、学历证明1

办理地址】

红星区政府大楼102室,红星区人才服务局。

办理时间】

区人才服务局《接收函》开出后的1个月内

联系电话】

382-2061

办理流程】

1、  带人事档案、4样材料到红星区人才服务局开《接收函》。

2、带《接收函》和人事档案到市人社局6楼专家技术科换干部介绍信。

3、带干部介绍信、人事档案、4样材料到红星区人才服务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表格下载】

红星区政府大楼102室,红星区人才服务局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