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运输证》办理事宜
发布日期:2015.08.03 来源:区资源林政局
[事项名称]
办理《木材运输证》
[办理依据]
黑森资函[2015]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单位并有合法的木材来源
[办理材料]
木材运输证申请单、木材运输办理凭证、原料认证单等材料
[办理地址]
红星区资源林政局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0458-3828906
[办理流程]
1、由签证单位监装人员依据《木材运输证申请单》填报内容,对运输品进行认定检尺、拍照,填写检尺野帐,并在《木材运输证申请单》上签属认定结果;
2、由签证单位签证员申核《木材运输申请单》办理凭证及相关手续,并依据监装人员意见填报《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所用凭证使用信息日报表》,向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请;
3、由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审核合格后,对签证单位进行授权,签证员核发木材运输证;
4、由签证单位签证员在本局对应准予木材运输计划数量中扣减核发木材运输数量;
5、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申请办理工作正常顺延。
本服务事项无需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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