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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区环保局

事 项 名 称: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事 项 类 型:

 行政许可

办理事项编号:

 230715-01-1-3363

咨 询 电 话:

 0458-3827788

实 施 机 构:

 红星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办结日期:

    20

承诺办理日期:

    20

结 果 名 称: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办 理 形 式:

 网上办理或环保局办理

办 理 时 间:

     20

办 理 地 址

 红星区环境保护局

办 理 流 程:

 http://202.97.217.120:9008/formTemplateUploadPath/G1518AB6F26E223FD8A4AC75.png

办 理 条 件:

一、关于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运输工具的照片和图样,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对运输工具所采用的防雨和防渗措施及其材质进行详细描述;
二、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一)包装工具照片和图样及文字说明;
(二)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贮存设施的图纸(平面图、泄露液体收集装置示意图、气体导出口和净化系统示意图以及防渗系统的设计图)和文字说明材料,尤其要说明贮存设施防渗系统所使用的材质及其防渗系数;
(三)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与处置单位签订的接受意向书或者协议书,以保证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镍镉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安全措施。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控制进入贮存设施;防火、防爆措施;对应急设备定期维护和检测措施;
(三)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确定对运输工具和贮存设施需要检查的问题类型和检查频率;制定完整的台帐管理制度,提供能清晰地反映每批危险废物的收集日期、来源、数量和去向等情况的台帐设计样式;
(四)人员培训制度及计划;
(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的类型分析;防止发生意外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设备、设施、装置情况;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的上报程序和联系办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撤离疏散计划等;
(六)污染控制措施。建立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以及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地下水、土壤和大气质量的监测制度;确定因发生意外突发事件造成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示 范 文 本:

 

表 格 下 载:

 

设 定 依 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3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
? 第七条第三款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申 请 材 料:

1、申请书(格式文本原件一式四份)(需原件)

2、提交与下列许可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件,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所需材料):

3、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需原件)

4、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需原件)

5、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需原件)

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需原件)

7、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需原件)

8、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需原件)

9、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需原件)

10、现有设施应提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最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需原件)

申请材料份数:

 审批所需附件材料名称(如未标记数量默认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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