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完善环保监管机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按照《黑龙江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按照“事、权、责”统一的原则,重点突出机构建设、职能建设、制度建设,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全区行政区域;
二级网格:各林场(所)区域;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及其他企业(名单见附件)。
三、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区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
区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区长为直接责任人,责成区环保局牵头全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
(1)按照要求划分下级网格。全区以林场(所)为基本单位(包括红星区址),划分为12个二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
(2)制定网格化监管办法。环保局负责全区断面考核和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内部职责分工,将全区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划分为重点污染源企业、煤炭存储流通企业及其他企业,实施专项监管或划片监管,保证所有二、三级网格区域内环保监管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全面覆盖,责任到科室,进而责任到人,切实做好下级网格单位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培训、技术指导;督促各级网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全区重点环境问题、下达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情况的考核;负责做好环保网格化监管上传下达、考核迎查等各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反馈工作动态。
(二)各林场(所)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
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林场(所)的一把手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林场(所)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3人,并保障办公设施、专用车辆及工作经费。
2、工作职责
(1)划分下级网格。各林场(所)要以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及其他企业为单位建立本辖区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区网格。
(2)建立工作机制。各林场(所)将所辖区域划分为几个片区,指定固定的干部分包片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掌握片区内环境保护状况,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积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员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片区会议,并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上报动态信息。
(3)制定监管办法。各林场(所)环境保护所要制订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办法,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以及相关配套表格,及时更新并上报区环保局。
(4)实施日常监管。各林场(所)要统筹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组织各项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牵头本辖区秸秆禁烧等临时性工作;积极引导辖区内工业企业项目完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定期监测并换发排污许可证件,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及投入生产项目,尤其是对“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区环保局;积极配合区环保局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制止并提请区环保局同意后,予以行政处罚;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5)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林场(所)要建立本辖区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同时加强平时演练,及时处置事故,并及时向区环保局上报信息。
(7)做好下级网格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各工作片、村居(社区)建立健全监管网格和相关制度,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
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职责分工
(1)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
(2)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当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5)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四、奖惩制度
区环保局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对全区各林场(所)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并对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一)通报批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监管责任划分不细,留有监管死角、盲点或出现监管空白区域的;
2、责任区域环保监管责任人、联系领导工作不落实的;
3、责任区域或监管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相关事项,不上报备案的;
4、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环境信息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5、对环保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6、对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二)责任追究
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1、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已发现而未及时上报的环境污染隐患,根据责任划分,追究末端网格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环境污染隐患,追究该隐患处置负责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
区政府在每年度对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先进的林场(所)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进展缓慢、管理薄弱的林场(所)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公布。
五、工作安排
(一)2015年3月15日前,各林场(所)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召开动员大会,合理划分网格,并上报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要制定完成各级网格执法、监管权的委托、授予等法定程序实施指导意见。
(二)2015年4月15日前,区环保局要根据各林场(所)实际,完成二级、三级网格环保机构、环保专职(兼职)人员职责、职能完善工作。上报人员名单。
(三)2015年5月25日前,由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区环保局,完成相关环保机构职能委托等工作;环保局根据相关环保机构担负的职责、职能出台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考核机制。
(四)2015年6月15日前,各级环保机构要确保挂牌办公。
一是确保人员培训到位,对所有二、三级网格环保专职、兼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担负职责、职能和工作机制、流程,掌握环境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是确保办公地点规范到位,办公地点要有2间以上办公室,面积要满足日常需求,做到机构、人员身份、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开。
三是确保车辆和经费保障到位,保证工作开展和运行。
四是要建立和完善辖区环保档案,包括辖区企业档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档案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是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各林场(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领导、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级网格机构设置必须做到“五有”。一是必须有环境保护机构;二是环境保护机构必须配备可以满足工作要求的足够人员;三是环境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有执法证;四是环境保护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是环境保护机构必须有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每月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林场(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建设中的典型单位和经验,提高各级部门和人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污染源责任单位名单
红星区网格化管理三级网格划分明细表
附件1
红星区重点污染源责任单位名单
一、国(省)控企业名单
红星区污水处理厂
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名单
红星区供热管理站
红星区欧森木业
红星区龙玉石材厂
伊春市宏源木业
三、其他企业名单
伊春金瑞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红星区河南养殖厂
伊春市红星区鹿林特种养殖场
附件2
红星区网格化管理三级网格划分明细表
一级网格 |
二级网格 |
三级网格 | |
区政府 全区辖区 责任领导:杨军 |
各林场(所) 各林场(所)的一把手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别是: 清水河经营所:刘洪茂 三杨林场:潘成福 二皮河经营所:赵洪涛 五星河经营所:杨士成 二杨经营所:沈 阳 汤洪岭林场:穆静宇 汤北林场:韩相波 霍吉河林场:秦瑞民 库斯特林场:潘成奎 共青经营所:蔡廷康 红星经营所:孙 刚 汤南林场:汝明星 |
以各企业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企业法人: 红星区供热管理站:王非非 红星区欧森木业:白锡勇 红星区龙玉石材厂:白喜文 伊春市宏源木业:贾 坤
伊春金瑞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王显君
红星区河南养殖厂:闫基勇
伊春市红星区鹿林特种养殖场:路宪红
|
- 网站导航
- 各省市政府网站
- 市政府部门网站
- 县(市)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