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牌匾、条幅、广告牌许可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区城管局
【事项名称】
设置牌匾、条幅、广告牌许可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申请条件】
区内临街需设立牌匾、广告的商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书(需说明设立牌匾位置及尺寸)
2、设置者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间】1-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来我局办理---填写申请书(我局提供)---提供设置者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局执法人到现场确认位置及尺寸---完结
【办理地址】
红星区客运站二楼城市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13846615520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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