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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牌匾、条幅、广告牌许可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区城管局

【事项名称】

 设置牌匾、条幅、广告牌许可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申请条件】

 区内临街需设立牌匾、广告的商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书(需说明设立牌匾位置及尺寸)  

 2、设置者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间】1-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来我局办理---填写申请书(我局提供)---提供设置者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局执法人到现场确认位置及尺寸---完结

【办理地址】

红星区客运站二楼城市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13846615520

【表格下载】

设置牌匾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