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红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01 来源:政务公开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函[2011]1号)要求,现将2010年红星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红星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的工作思路,围绕建设“六型”政府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其他具体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变化,适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实行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由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对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和部门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和帮助各单位、部门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政务公开的质量,防止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还配备7名专职人员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各部门也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兼职担任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等项工作。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及职工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便于公众对政务信息的查寻,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原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修改完善。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重大决策抓公开。2010年红星区政府在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重要政策性文件、谋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时,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始终,决策前通过“区长信箱”、“领导接待日”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了解群众呼声;决策中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涉及法律问题的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对每次会议都有专人记录。决策后,通过各种会议、信息、电视等方式公布进展落实情况。如在2010年我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前,我区专门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职工代表参加的棚户区改造听证会议,征求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又经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联席会议讨论出台了《红星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红星林业局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职代会通过后实施。二是行政权力运行更公开透明。制定下发了《红星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和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摸清了权力底数;合理划分管理权限,重点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梳理,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同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条件、承办岗位、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列明清单,制成流程图向社会公布。现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市检查指导组的验收,待最终通过市审查后将全部在网上运行进行公示。目前,我区行政权力部门29个,行政权力268项,制定制度268项,配套制度4项。三是搭建互动平台,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为保证政府能及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保证广大群众和基层能随时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向政府求助咨询,我们全方位、多角度地搭建起政府与职工群众互动的平台。充分发挥区长热线电话和各部门诉求电话的作用,对于广大群众的诉求,我们做到了每诉必受,每诉必办,每办必果。全年共受理电话诉求58件次,受理率100%,反馈办结率在90%以上,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上“区长信箱”,发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信箱”栏目由政务公开办管理,开通以来,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普通群众的广泛关注,点击率占整个网站的70%以上。区新闻中心创建了《公开在线》栏目,2010年共制作了15次该栏目,有10余名政府及政府部门负责人就政策解读、公开信息、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等,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围绕区委、区政府今年的中心工作,对政府信息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别是红星区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和支持政府项目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红星区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6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业务类信息28条,机构设置类信息4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信息1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办理流程全部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政府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324条。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栏目共受理网民来信15封,办理回复15封,办理回复率为100% 。二是通过电视、宣传栏等媒体推行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在红星新闻中播出信息185余条。三是是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公开信息,据统计,一年来通过政府网站,红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信息11条,红星区民政局公开信息7条,红星区财政局公开信息5条,红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信息8条,红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信息1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红星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据红星区政府法制办统计,2010年我区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0年,红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相关制度及公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需改进之处,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相关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今后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及信息发布等基础性工作,真正做到可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文件要求,逐步实现财政等领域信息进一步公开;继续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服务专题内容。

()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便于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百姓查阅,区政府门户网站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信息展示更加人性化;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设施建设,更加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逐步实现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公用事业、环保、企业办事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公开制度。红星区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条目,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考核检查制度,并逐步引入评比表彰机制,依法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