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红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02 来源:政务公开办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 、概 述

2013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大实施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相关要求和部署,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截止到201312月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2条。

(一)加强领导,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建立机构。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局)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政府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职责。区政府办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的部门,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文秘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区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区各部门、街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受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抓好常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区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拟公开的信息需经单位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建立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指导考核制度。通过指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

    (三)协调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市政府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贯彻相关要求和部署,制定《红星共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于20132月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历年来政府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3年的工作要点进行部署。

    (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我区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信息,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由红星区财政局起草发布了“关于2012年财政(务)预备执行情况及2013年财政(务)预算安排(草案)安排的报告”,指导各单位的资金情况发布,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发展进展情况。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确保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招投标信息,工作动态,投标控制价,招标答疑等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五是加大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大征地拆迁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征地拆迁相关政策、项目用地审批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标准等信息。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立足基层,延伸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目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业务类信息178条,机构设置类信息4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信息4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办理流程全部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政府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5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区政府网站(www.njgsedu.com);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区档案局,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458-382678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据红星区政府法制办统计,2013年我区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讲,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够高。一些部门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公开意识不强,缺乏公开的主动性。

    2、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导致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不够。

    3、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信息少,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丰富度上有待深化。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本区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加大业务水平提升力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全面了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

    三要加大“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